凡煙小說

第十章 世間就像海 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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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有話要說: 恭祝大家兔年吉祥~(≧▽≦)/~啦啦啦

阿伯拉罕派人回去找東方教會部疏通關系,馬車和隨從就扣在路邊,而我就在路上跟那些聖騎士大眼瞪小眼。還好,今天是本篤的夏天很罕見的陰天。

突然眼前的地上憑空冒出了淡金色的魔法陣,和極淡的反應光,然後一個人在稀薄的空氣中憑空出現了。

“主教大人,就是他。”有個領頭的報告。

“怎麽,是你?”我楞在當場。

“你還想從我眼前跑掉麽?”嵐抓住我的胳膊,銀白色的死魚眼上都是血絲。

“您認錯人了,先生。”我腦子當時一定是短路了啊啊啊短路了。

“哦,對不起,我認錯人了。”嵐微笑的松開我的手。

我看著他的眼睛,想跑不敢跑。

他直視著我,眼睛裏竟然有些悲戚。

“我不是我了,嵐,我不是那個我了。不是羅爾斯羅伊斯修道院的那個我了。”我揉揉被他拽的生疼的手臂,看地。

“Marite,你活的不快樂。”嵐說。

我被這句話震住了,擡頭。

好久,沒有人叫我Marite,他們叫我莫,因為莫簡單好記,因為我說自己叫莫。Marite,這個母親處於惡趣味起的名字,它的意義是,牽線木偶。

“Marite,我知道你活得不快樂,因為我看得懂。”嵐搖搖頭,“來我這裏,和我在一起吧。”他伸出自己的手。

死白死白的大白爪子,又細又長。

同樣是這只白爪子,但那是它沒有這麽細,也沒有這麽長的時候,也這樣伸向過我,在很多年前。

他是當地神父收養的孤兒,我和母親當時也正好在修道院被收留。

修女們說小時候我母親忙得很,就常放我在中庭裏讓修女照看。我小時候極其安靜,除了餓極了的時候完全不哭,可是這樣的時候還是有的。

有一天我大哭到一半就停了,修女驚慌失措的跑過來,結果發現我正捧著嵐的手指嘬的起勁,當時的嵐沒幾歲,看著一臉驚訝的嬤嬤,面無表情又高深莫測的說,他喜歡我。

稍微長大了些,嵐被迫搬出了修道院,畢竟大男孩在裏面太奇怪了,我還在裏面,為了找他玩,我有時候翻墻過去,而對面接著我的,也是這只大白爪子。

我也搬出去修道院,搬進貧民窟的時候,嵐已經是那裏的孩子王了。從別的孩子那裏搶來的棒棒糖,錫兵,木偶,甚至洋娃娃,都是從那雙大白爪子那裏,一樣一樣塞到我這裏的。而我的童話書,卻經常被這只大白爪子搶走。

“來我這裏,和我在一起吧。”這是一次母親很晚沒有回來,我怕黑,坐在前廊上發抖的時候,他的話。他拉著我,去收養它的喬克神父那裏,那裏有母親那裏沒有的溫暖和光明。

“來我這裏,和我在一起吧。”現在仍是這句話。

現在那語調,是我的靈魂都為之蠱惑的溫柔。

我往前踏了一步,可是剛剛被切開的心上的疼痛撕扯著我,喚我清醒。

一切都是假的,愛也是。一切都是可以表演的,愛也是。我是無愛的孩子,我從未愛過人,也不懂到底什麽是被愛,我也已經不想懂了,算了,我累了,對不起,嵐,我累了。

抓起大白爪子,用舌尖包裹食指打圈,輕舔。

大白爪子的主人輕微的顫抖。

“你也喜歡這身體是麽?想把我壓在自己身體下面看我怎麽掙紮怎麽□□是吧?你是這麽想著,來找我的是吧,是想上我吧?”換上自己最為煙塵的笑顏。

換嵐楞了。

楞了,就是說對了。

我轉身,邁開大步。

手被從後面拽住。這哥們想演瓊瑤劇麽?太羅嗦了這樣,太難看了。

“我只是想讓那張我一直惦記在心中的臉,真正快樂的笑起來。”

我一直以為大白爪子肯定是冰涼冰涼的,沒想到那麽溫暖。不過這句臺詞好耳熟,我怎麽覺得在很多地方聽過,嵐你能給我來點創意麽?太俗了。

沈默。

到時候,解開詛咒後,我自由後,來玩玩也不錯。陰謀和痛苦毀了我的腦子和靈魂,我要治愈,我要努力做一個無知又自以為是的白癡,像一個十七歲的少年應該做的那樣。本篤的天氣很幹燥,姑娘很美,商業很發達,很合適啊。

“好,我答應你,但是我現在要走,回去解決一點事情,我想無牽無掛的回來,到時候,請帶我在本篤城內旅游,活著找個地方定居,我討厭北方,北方太冷了。”我點點頭。

他像小時候第一次得到我送他的禮物那樣開心的笑了,剛想說什麽,一騎快馬隨著塵土而至。

“主教大人,教皇請您速歸。”我真想問,你們不是有魔法麽,整這出幹什麽。來人是普通的聖騎士裝扮,也許會用魔法的人真的少吧。

“說定了,不許反悔。”嵐跟我說。

“好的,不反悔。”我回答。

嵐突然咬破指尖,捧起我的左手,往我的手腕上一劃。

反應光一閃,手腕一痛,一個血紅色的精巧十字,留在了手腕內側最柔嫩的皮膚上。

“這是什麽?”我皺眉。

“這樣我就能找到你了,世界太大,至少讓我再多見見你,在我活著的時候。”他溫和的笑著用指尖撫平了我的眉頭。

“好吧。”回去找條手釧蓋住吧。

“再見,”他的手臂環過來,“一定來找我,否則即使你躲到地獄底層我也會從把你拽出來的。”

“嗯,好。”

離開嵐後大概十幾分鐘,手腕的那個十字突然鉆心的疼痛。

但是沒有持續多長時間,我就沒怎麽在意。後來才知道那是多大的錯誤。誤會蔓延成更大的誤會,然後傷害一切溫柔的地方,心,人,和信任。

我的回憶裏有太多後來才知道了,我都嫌煩了,可是,如果早知道有多好,如果早知道有多好,如果早知道有多好,如果早知道有多好,如果,早知道,有多好……算了,早知道也不能選擇。

一路無事,平安的向西南進發。途中消有息飛過來,說傑的軍隊已經打到了離瀚瑪非常近的安戈薩省,攻下了省城,我們必須去那裏找他。

我現在回去找傑是不是太賤了呢?

嵐打在我手腕上的紅色痕跡一直沒有消失。

擡起自己的手腕,仔細看著上面的紅色十字。很漂亮。粗看是鏤空的十字花紋,仔細看卻是無數細小的字母妖嬈的展開著。不是26個字母,我看不懂。據安說有一些強大的咒語是用上古的,甚至非人類的文字書寫和吟唱的,而往往這些咒語有非常強大的作用。就像我身上的那些鴿子血的咒語,應該也是這樣的。

聞聞,似乎有淡淡的血的味道,鐵銹的味道,好聞的味道。是嵐用血施予的魔法呢。

教廷的魔法是白魔法,巫師的魔法是黑魔法,吸血鬼的魔法是血魔法,安有一次打牌輸了這麽告訴我。

我點了點頭。

安捂著肚子樂的不行,“我說你就信啊。”

我踹他一腳,“不信怎麽著,我還不想信這世界上有魔法呢,這不也有了麽。”

“魔法的區別不是施法的人是什麽,而是魔法的釋放方式,得到力量的方式。你知道魔法是從哪裏來的嗎?”安假裝一本正經的樣子比平常還娘,而且超級欠扁。

“不就是念咒語就出來了嗎?”我摳鼻子。

“那為什麽違背基本的物理規則呢?”安繼續問。

“誰知道啊。”這種事情誰感興趣啊,無聊啊。

“因為這個世界有錯誤。”安好似跟我說出一個巨大的秘密似地說。

“啊?不懂。”我攤手。

“即使是最基本的物理規則,在這個世界的某些節點也是錯誤的,真理不存在。”安的手來回的比劃,在空氣中指指點點,仿佛其中存在著什麽。

“真理不存在,我喜歡這句話。”我找到了我的興趣點。

安搖搖頭,“不懂就算了,我看你也不是當巫師的料,估計也沒有吸血鬼願意咬你,你就沒事當兒歌念念得了。我當時可是一下就懂了呢,而且還辯駁倒了我的老師。”安呲牙,炫耀著。

“因為你變態。”我繼續扣鼻屎。

我倆那天打架打了一下午,也沒學到什麽。

後來才知道,安是這片大陸上的血族幾百年都難得一見的魔法天才,他腦子裏有一些只有天才知道的事情。他的力量小,但是技術無比過硬。只是他完全不願意玩魔法,他只想跟著奈澤混。

後來很多次想可惜當時沒有好好跟安學,但是安交給我的那些,讓我受用,啊,還沒終生呢,我還活著呢。

窗外的景色從平原到丘陵,從丘陵變成了山地,又從山地變回平原。已經是森林了,進入了安戈薩省。這裏還屬於交戰地區,不時的會有些搶劫犯逃兵什麽的跑出來,還好沒有團夥作案的,大多被護衛搞定了。

28天的期限還有七天,從傑那裏放飛的紙鴉帶來消息,奈澤已經同意了結盟,但是他先回到了自己的封地,讓我們去他的封地找他。

我大大松了口氣,這樣就不用再見到傑了,估計這輩子再也不見到他能輕松點。

這是上午的消息,下午就又飛來紙鴉,說奈澤還是會在傑的軍營裏解開我的詛咒,作為表明誠意的方式。

肯定是傑幹的。

好吧。

何必呢,利用就是利用,不卑微也不偉大,你何必搞得好像你欠我似的,何必搞得,好像你真的,愛過我似的。這樣太難看了吧。

他娘的,心臟又一抽一抽的疼,不知道怎麽搞的。

傑,解決一下我們間的問題吧。

我正無聊著,馬車突然急促地停下。

對於這事情進了安爾薩省我都有經驗了,應該又是饑民逃兵什麽的吧,看看護衛解決這些家夥的動作片也不錯,我這麽想著往出張望,卻看到有組織有紀律的黑乎乎的一片。

而為首的那個,怎麽看怎麽眼熟。

心咯噔一下子沈了,是我太疏於防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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